车震视频外泄致死案:女子自杀前发生了什么

2016-09-06 21:58:02  阅读 1663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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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一女子在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内服下农药自杀,被紧急送往一墙之隔的县人民医院,之后又转院至石家庄医院进行治疗。两日后,9月1日下午,该名女子经抢救无效离世。

    据介绍,该名女子之所以选择自杀与近日馆陶县当地微信圈流传的一段馆陶县巡特警大队盘查“车震”的视频有关。

    视频中,一对男女正在汽车内亲热时被多名身穿制式警服的人员盘查,并用手机录制了视频。

    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执法人员佩戴的是公安特警袖标。此次自杀身亡的女子系视频当事人之一,疑因不雅视频被广泛传播而选择自杀。当地一名商店老板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自己确实在朋友圈看到过“车震”视频,但当时并不知道事情发生在馆陶的。

    回应

    涉事队长被停职 视频泄露者被拘留

    9月3日凌晨,邯郸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通告称2015年7月,馆陶县巡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等人在309国道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王某某擅自使用手机对车内一男一女进行录像,后该视频外泄。今年8月30日早上,该视频女子韩某来到馆陶县巡特警大队,很快掏出其随身携带的一小瓶农药喝下,巡特警工作人员紧急夺下药瓶并把她送往馆陶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转到石家庄医院治疗,9月1日下午女当事人经抢救无效身亡。

    目前,馆陶县公安局已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并将泄露视频责任人王某某依法拘留。此事后续处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质疑

    为何事发一年才处理 辅警是否有权独立执法

    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的殷建伟律师。殷律师认为,我国公安主要有刑警与治安民警两种,特警则相对较少,主要负责暴恐等大型事件。虽然视频中执法人员佩戴的是特警袖标,但殷律师认为特警路边巡逻的可能性不高,邯郸市公安局通告中也表明王某某一行人的身份是辅警而不是特警。殷律师介绍说,辅警不算是正式警察,主要辅助警察办案,并不具备独立执法权。按照相关规定,辅警办案时必须有一名正式警员带队,出现问题后,带队警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殷律师说,此前公安部为了规范警察执法过程,要求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用手机拍摄也并非不可。但不管使用什么拍摄工具,所录制视频都只能作为公安局的证据使用,不能外泄。在这起事件中,辅警王某某并不是以个人身份拍摄的视频,因此不能算民事侵权,而是执法过程中警察滥用权力的一种体现。

    针对“车震”被盘查,殷律师告诉记者,除非当事人车震时有影响交通、违规停车等不法行为,公安机关都没有权力强制对方打开车门并进行盘查。殷律师说,无论视频中男女是什么关系,都属于道德层面讨论的问题,不算违法,警察并没有权力进行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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